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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医保局三大举措保障精神疾病患者就医购药

2022-08-23 13:29:51     荔波县人民政府

一是织牢参保资助“保障网”。以全民参保为抓手,统筹各乡镇(街道)做好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指导基层经办员建立台账核实到人,联合民政、残联、卫建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对参加职工医保的或在外地参保的精神病患者详细标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精神障碍患者的进行特殊识别,确保不落一人参保,2021年通过医疗救助金资助473名精神疾病患者参保缴费116080元,享受住院医疗救助902人次共41.39万元。

二是扩宽就医购药“直通车”。将重性精神疾病中的六类亚型精神障碍疾病纳入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疾病门诊保障范围。积极对接,与荔波患者流向最多的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荔波康华精神病医院签订协议,实现“一站式”结算,落实按床日付费政策,职工、城乡精神疾病住院患者实际报销比提高到90%、70%。与荔波慢特病药店恒康大药房签约并进行系统改造,精神疾病患者在慢特病定点药店购药可按一级及无等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直接结算,实现就近就医、购药。2021年城乡精神疾病患者享受住院医保待遇1026人次446.33万元,门诊123人次3.65万元,符合范围金额均高于医疗总费用。职工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报销24人次共计17.31万元。

三是奏响慢病证办理“协奏曲”。简化精神类疾病患者慢性病办理流程,在二级及以上精神专科医院诊治的精神类疾病患者凭住院病历或疾病证明、门诊诊疗记录等材料,到参保地经办服务窗口即时办理,现场领证,对符合重性精神疾病办证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待遇资格后免去复审,持证的职工患者门诊就医起付线从200元减到150元。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对已办理精神残疾证的人员信息与医保系统认定的慢性病患者信息进行比对,对符合申报条件,但尚未办理慢病证的重度精神疾病患者开通慢性病办理快速通道,实现“应办尽办”,2021年共为精神疾病患者办理慢病证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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